【加拿大租房】突然被房東要求搬離怎麼辦?這三件事你一定要知道!
來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新環境,好不容易找到適合的租房,但是卻因為不了解當地租客權益,而處處被房東為難,或者不知道要怎麼為自己發聲嗎? 這篇談到的是我自己的親身經歷,關於自己在加拿大租房時遇到的一些常見租房及房東問題。我在加拿大第一次租房是在溫哥華,當時在那邊住了三年,中間發生過一些我後來發現其實我不需要負責的事,而最後要搬走時也差點因為不懂BC省的租客法律而吃了虧。 我在溫哥華的租房親身經歷 房租調漲但沒在合理範圍內 我上一間其實整體住下來還算ok,有好有壞,身為一個資深租客的我是認為沒什麼無法忍受的地方。只是當時在住了一年半後,一些不對勁的事情開始出現了,首先是房東說我們電費太高,所以除了原本說好的房租以外,我們要自己付電費。 我們沒有很故意浪費電,就是一般使用而已,但重點是,我們住的地方是老房子,40年以上的那種,所以暖氣不太暖,而且一定也耗電,再加上廚房的配備是電磁爐,我們在家工作也不得不開伙。記得那時候夏天還好,電費平均是30-50元,但冬天就很可怕,因為沒辦法不開暖氣,所以每個月幾乎都是100元以上。 原本說好是水電是包含在房租內的,如果變成我們自己付,其實這樣算下來已經超過蠻多政府規定的漲幅了,但其實我們當時不知道有每年房租漲幅限制這件事,所以就直接接受了。 要回來自住所以要求我們搬離,但沒有提供合理通知時間 第二件事情就是在我們住在這裡的第三年,某一天忽然收到email要求我們必須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內要搬離,因為房東女兒要回來住。 因為這個要求很突然,所以在收到信沒多久後也沒想那麼多,就開始著手找房子。但沒想到當我把求租資訊發到臉書社團並簡短說明搬離原因後,超多熱心網友提醒了我相關的法律規定,像是如果如果房東要求房客搬離,除了至少要給兩個月的提前通知,還要賠償一個月的房租,雙方也須簽署政府擬定的有效同意書等等,否則房客是沒有必要搬離的。 加拿大租房注意事項 如果你今天是在BC租房,那麼每當遇到租貸相關問題時,我建議你一定要到RTB (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) 的網站去確認,如果真的不懂,或是找不到答案,甚至寫信聯絡RTB都可以。我那時候寫過,大約是一個禮拜左右得到回覆。以政府的效率我覺得算OK了。這樣以後萬一遇到一些問題時才知道是不是合理的。 1. 合理的notice應該要提前多久給? 以下是符合要提前給兩個月notice的情形: The rental unit will be occupied by the landlord or the landlord’s family member (parent, spouse … Read more